關于核對2017年度社會保險個人繳費情況的公告
發布日期:2018-12-25
根據《社會保險法》及《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》(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6年第183號)第十六條規定,在2017年內參加了社會保險且存在1個月(含)以上正常繳費記錄的人員,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(http://www.bjrbj.gov.cn/csibiz/)下載、電子郵件接收、社會保險自助終端打印等多種方式可以獲取個人繳費信息對賬單。此次社會保險自助終端開通電子版對賬單查詢打印功能,不僅倡導低碳生活、保護環境,還方便廣大群眾,減少用人單位工作,為以后社保相關業務提供便利。(相關信息出自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)
2018年11月